
关于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问题
举报电话的通告
为扎实做好我镇生态环保工作,不断加大生态环保工作整改力度,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生态环保违法行为,切实改善生态环保质量,进一步畅通我镇生态环保工作监督投诉举报渠道,现将我镇受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报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主要受理全镇范围内生态环保违法行为的来信、来访、来电监督投诉举报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正确行使监督投诉举报权力,依法、合法对事实存在的违法行为,进行客观公正、及时有效的监督投诉举报,不编造、不夸大违法行为。
2.办理单位及时对受理的监督投诉举报进行调查,一经查实,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,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,对经查不属实、不存在的,视情况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,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。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,对暴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,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。
3.举报人在行使举报违法权利时,应尽量使用相机、智能手机等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、摄像保留事实证据,并简要说明该违法行为所在地点、何种类型,同时将相关证据交受理单位。
三、联系方式
南江镇信访办
杨 正(18573062858)
南江镇环保办
邓小海(19892539303)
南江镇河长办
张 宁(17872501511)
南江镇畜牧站
罗燎辉(15607404096)
四、现场接访地点
1.南江镇人民政府一楼信访办
2.南江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服务中心一楼(南江镇自然资源所)
南江镇人民政府
2023年6月16日
责编:周婵娟
来源:南江镇党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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